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卓彬、王建优、林志伟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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