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9
公告编号:2022-088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并由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商请其他单位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系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88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卓彬、王建优、林志伟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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