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6384 证券简称:瑞真精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瑞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
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05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384 瑞真精机 2023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唐梦兰、马燕。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梁溪区金山北工业园内北创科技产业园2幢一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 事会汇报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 2022 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 2022 年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21 日在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3-001)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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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 www.neeq.com.cn 上披露
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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