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格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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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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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6364 证券简称:太格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股份”)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 2023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编号: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 0017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太格股份 2023年度净利润为 121,272.50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826.5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760,297.27 元,资产负债率为 87.60%,未分配利润
为-12,524,971.65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

2023 年 8 月 4 日及 2023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股东即转让方邓清华、王珍、
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与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光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方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以 0.37 元/股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10,287,000 股股份转让给浮光科技,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0.00%,通过收购,浮光科技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浮光科技实际控制人李佳慧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日,收购人浮光科技及相关
人员处于失联状态,转让方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

公告编号:2024-010

立案诉讼。

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应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监事会针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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