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36364 证券简称:太格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购报告书事项概括
2023年8月4日,受让方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光科技”)与转让方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以0.3649元/股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股份”)10,287,000股股份转让给浮光科技,占太格股份总股本的90.00%;2023年9月18日,浮光科技与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双方一致协商确认,转让价格由0.3694元/股修订为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2023年8月4日公告的《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0)及2023年9月19日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36)。
二、终止收购股权事项的说明
转让方与收购方浮光科技已就本次收购事项开展相关工作,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均已出具相应的文件。现收购人浮光科技及相关人员均已处于失联状态,公司及转让方通过电话、微信及书面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多次催告收购人履行继续履行收购协议,并向其致送催告及解约通知,均未取得任何形式的回复。鉴于收购人迟延履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违约行为将致使双方股权转让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转让方已决定单方面终止本次收购事
公告编号:2023-045
项,解除本次收购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质押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向公司主张即日起恢复行使其在太格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需要股东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质押或处置股权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以及指定和选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应由股东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现时有效的章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转让方仍未能与收购方及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转让双方已完成622,750股股份的过户手续,剩余9,664,250股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已转让部分 未转让部分
序号 转让方 拟转让数量 数量 转让时间 转让方式 数量 占比
(%)
1 邓清华 5,375,000 0 — — 5,375,000 47.03
2 王珍 3,467,000 272,750 2023.10.10 大宗交易 3,194,250 27.95
3 吕炳毅 825,000 0 — — 825,000 7.22
4 张祥印 200,000 200,000 2023.10.10 大宗交易 0 —
5 田江 200,000 0 — — 200,000 1.75
6 韩志伟 150,000 150,000 2023.10.10 大宗交易 0 —
7 吕立杰 50,000 0 —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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