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2
川山甲: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于2021年6月2日裁定受理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
年7月27日裁定将嘉兴川山甲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公司”)纳
入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进行实质合并审理。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 2021)
浙01破81号之一决定书并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股份公司和嘉兴公司破
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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