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0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3635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21151941D
承诺主体名称 佘克事、佘京鹏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佘克事、佘京鹏
公告编号:2020-02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佘京鹏、佘克 事做出如下承诺: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出席本次会议对公司终止挂牌
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 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 交易情况的,则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 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 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同时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股份数量 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回购价格为 5.86 元/股(2019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自本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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