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2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6338 证券简称:宏远新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国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2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41
4.公司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2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股东因关联关系均应当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七十四条规定:“如果因回避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的,应由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