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36336 证券简称:海之光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广州海之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预计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易的金额
为2017年公司运营周转 不超过人民币
谭志成 财务资助
提供的财务资助款项 5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谭志成系公司创始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此交易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谭志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审议。同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
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七巷30
谭志成 - -
号403房
(二)关联关系
谭志成作为公司创始股东,目前通过海可联间接持有公司54.26%的股权,
通过同平共利间接持有公司7.01%的股权,其通过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61.27%的股权。因海可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股东为谭志成、谭和平,两者为父子关系,所以谭志成通过海可联控制公司60.29%的股份;因谭志成为同平共利的执行合伙人,通过同平共利控制公司22.04%的股份,所以谭志成合计控制公司82.33%的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年初与实际控制人谭志成协商,在公司公司业务运
营周转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为公司供短期无息周转资金进行财务资助,
以便2017年度公司资金流趋于稳定、充裕,如发生此项财务资助,公
司预计于2017年底偿还关联方上述资助资金。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根据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与实际控制人谭志成签订借款协议,该财务资助资金作为支撑公司业务运营周转资金,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海之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之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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