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振兴生态资讯
2021-04-09 16:18: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4-09


证券代码:836330 证券简称:振兴生态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0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330 振兴生态 2021 年 4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中康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胡晓达、丁建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21-100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21-10001 号)》。
(六)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
(七)审议《公司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八)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 21-100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余额为-29,612,871.80 元。为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决定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九)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