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园林:粤开证券关于深圳市东华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华园林资讯
2021-04-20 18:55:0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4-20


粤开证券

关于深圳市东华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粤开证券作为深圳市东华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深圳市东华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
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 月 22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所需
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ZZGP2021030102 的《受理通知书》,目前终止挂牌事项尚在审核中,
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尚处于审查阶段,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已处于停牌状态,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因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粤开证券
2021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