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岐网络: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岐网络资讯
2018-09-28 15:58: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9-28



证券代码:836327 证券简称:西岐网络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厦门西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8年9

月28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各位董事

5.会议主持人:孙惠玲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部分高管及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孙惠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经核查确认,孙惠玲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聘任卢群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拟聘任卢群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经核查确认,卢群超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

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管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聘任回晓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拟聘任卢群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经核查确认,卢群超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管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聘任魏宏峰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拟聘任魏宏峰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三年,自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经核查确认,魏宏峰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管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聘任温光辉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拟聘任温光辉先生为公司

首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