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测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中检测试资讯
2022-05-27 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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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7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36325 证券简称:中检测试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并反馈,更正如下:

更正前: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8.46 元。(如适用)


公告编号:2022-020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除上述内容更正之外,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全国股转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1)。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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