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1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6324 证券简称:宏润核装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2月15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11月27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西藏好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天彬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春海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叶德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19-001
姓名或名称: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凤山
姓名或名称:刘春海
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核装”)股票于2016年5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原告与宏润核装于2017年2月8日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17日向宏润核装在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山信用社”)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缴付投资款共计2128万元。在发行成功前,宏润核装违反规定提前使用募集资金。2018年1月5日,原告与宏润核装签署《宏润核装退还西藏好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认购款协议》,宏润核装未按协议约定退还原告投资款、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根据规定,宏润核装与新时代证券、盐山信用社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时代证券、盐山信用社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管。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依法判决宏润核装、新时代证券、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刘春海共同承担因终止发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本金人民币21,280,000.00元,资金占用损失3,748,778.08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2日,资金占用损失应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滞纳金2,054,721.01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2日,资金占用损失应付至实际支付之日),共计27,083,499.09元。
(2)依法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共同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多方正在协商和解方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1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暂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部分对应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
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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