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宏润核装资讯
2018-02-13 1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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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一月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要求,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及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补充附件加以说明的,已补充附件;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提示: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关于公司资质。请公司补充披露持有资质的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



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业务模式是否合规;(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回复】:



(1)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提供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查询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公司业务合同,并对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了访谈。



公司取得的业务资质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三、与



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三)公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中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口径高等级无缝钢管、中高压管件、压力容器、风电塔筒、锅炉产品、冶金水冷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核电、军工、航天、油气、电力、化工、高铁、海洋工程等行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生产压力管道元件的企业须获得国务院下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公司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等;公司的业务资质具有完备性,公司从事的业务合法合规。



(2)公司经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制造核电管道和管配件、高压容器(A1,仅限单层)、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A级锅炉、压力管道元件(A1级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管件、压力管道法兰);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风电塔筒制造;炼钢水冷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口径高等级无缝钢管、中高压管件、压力容器、风电塔筒、锅炉产品、冶金水冷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在经营范围和业务资质的核准范围之内。



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已获得主管登记机关的许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经营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不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资



源要素”之“(三)公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中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口径高等级无缝钢管、中高压管件、压力容器、风电塔筒、锅炉产品、冶金水冷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在经营范围和业务资质的核准范围之内。经核查,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已获得主管登记机关的许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经营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不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



(3)公司部分证书已经重新换发了新证,公司取得的业务资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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