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8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在招商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06002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3-037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详见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信息披露。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
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 6 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 3 个月,公司已申请将财务报告有效期延
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公司
北交所上市文件审核的申请。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 6 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 3 个月。目前,公司已完成更新财务报告工作,拟报送更新财务数据后的申
请文件,并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北交所上市审核的申请;2023 年 6 月 28 日,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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