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836309 证券简称:诺丝科技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会 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志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范治理及财务情况,编制了《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见附件),提请董事会确认: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截至董事会审核确认之时,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对关联交易审议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章程修正案详见本议案附件。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对关联交易审议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作为《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的《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1)删除第六十六条原第四款,现修改为第六十六条 在上述
决策权限范围内,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着谨慎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达到如下标准的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数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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