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8
证券代码:836309 证券简称:诺丝科技 主办券商:宏信证券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主持人江志铭先生,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志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出于自身规划考虑,经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协商,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充分协商,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承接督导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 2017年3月21日江志铭、苏耀强、陈凯玲、霍萍娟分别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江志铭、苏耀强、陈凯玲、霍萍娟对公司的10,000,000.00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日期为2017年3月1 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17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签订《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人民币1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期限为2017年3
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贷款利率为LPR利率 74.6基点(固
定利率)。此次关联担保,实际控制人江志铭、苏耀强及其配偶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经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
江志铭、苏耀强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关于公
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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