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丝科技”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00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00,000.00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7日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的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69000073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银行帐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发行时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缴款后存入了公司的一般账户(以下简称“原账户”),自缴款截止日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8月15日,该账户的募集资金每日余额均超过2,860.00万元,募集资金在该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中山小榄 658766586282 29,974,473.34 28,679,634.31
阳光美加支行
后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诺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公告,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8月15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8月16日及8月17日,公司分别将本次募集资金2,860.00万元及利息14,300.00元从原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宏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8月30日,本次发行新增无限售股份挂牌转让。在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前,未提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三、2016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8,600,000.00
减:发行费用 0
二、募集资金净额 28,6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1,620.06
三、募集资金使用 28,621,620.06
人员工资 2,762,2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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