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6
证券代码:836305 证券简称:光跃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光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云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出席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以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楼云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楼云光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楼云光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飞跃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飞跃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王飞跃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楼厦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楼厦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楼厦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洪慧灵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洪慧灵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洪慧灵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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