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賸科技:公司章程
摘牌宏賸资讯
2020-05-18 1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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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36295 证券简称:宏賸科技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常州市宏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三井工业园太湖路。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01.766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管、棒、异型材、模具、通用机械零部件、塑钢门窗、塑料管件、橡塑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64,266,200.90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 5,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未折股的净资产人民币 8,266,200.90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所占的出资比例相应折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如下:

发起人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额(万股) (%)

吴向红 3,360 60 净资产折股

虞琴华 2,240 4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5,600 100 -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7401.7663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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