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24
广东三元玉瓷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5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16
第二节 董事会......1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1
第七章监事会......22
第一节 监事......22
第二节 监事会......23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4
第二节内部审计......25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5
第九章通知......26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8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29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十二章附则......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东三元玉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由其前身潮州市三元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潮州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广东三元玉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SanyuanCeramicsCompanyLimited
第五条公司住所:饶平县三饶镇大庵口工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51573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5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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