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盛: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摘牌盛业资讯
2020-06-18 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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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8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6290 证券简称:ST 高盛 主办券商:网信证券

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容



1、存货账面金额无法确认



如“附注五、(五)”所述,我们对公司存货进行监盘时,发现公司的存货未进行整理,存放零散,无法对存货数量进行判断,无法确认存货报表列报金额是否公允。



2、重大债权无法确认



如“附注五、(二)”及“附注五、(三)”所述,我们选取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作进行函证,因公司未提供选取函证对象的相关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执行函证审计程序,且也无法实施令我们满意的其他替代程序。我们认为实施函证并获取回函是判断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账面价值是否恰当最有效的程序,无法收回函证导致我们无法确认应收账款、预付款项报表列报金额是否公允。



3、货币资金无法确认





公告编号:2020-012



如“附注五、(一)”所述,我们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进行检查,公司未配合我们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函证,我们未对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且也无法实施令我们满意的其他替代程序。我们认为实施函证并获取回函是判断货币资金账面价值是否恰当最有效的程序,无法收回函证导致我们无法确认货币资金报表列报金额是否公允。



4、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如“附注九、(二)”所述,因为资产被查封,公司为正常运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设个人卡进行日常收支,相关业务活动涉及到的现金流动均通过员工私卡进行。如“附注九、(二十六)”所述,公司本期存货盘亏数量大,公司存货盘亏超过正常的水平,公司已经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存在银行账户之外的资金收付及存货大额盘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情况。



5、持续经营能力的无法判断



如“附注八” “附注九”所述,公司目前涉诉事项较大,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因借款纠纷导致主要的资产被查封,短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数额巨大;公司因经营问题导致涉诉事项剧增,公司虽然已经披露了相关涉诉事项,但是我们无法获取公司是否已经完整披露,也无法确定涉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能够持续经营,无法判断公司继续按照持续性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高盛板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公司生产经营不正常,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经营资产被查封,



公告编号:2020-012



应收款项未有效的管控,存货管理不规范等事项,流动资金短缺,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审计报告所述事项,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措施:



1、积极寻求娄底市娄星区政府、娄星工业集中区对公司的帮扶,通过当地政府的介入缓解公司与银行、税务的关系,缓解公司目前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2、公司将加强与往来单位的沟通,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尽快回笼资金;



3、公司积极与银行、贷款代偿的担保方等机构进行洽谈,对贷款还款条件进行沟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4、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积极处理积压存货回笼资金。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依据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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