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0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 836279 证券简称: 吉川科技 主办券商: 中泰证券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 34-0006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对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余额 3,734,222.90 元,应收款项余额 1,622,000.00 元,合计 5,356,222.90 元,我
们无法对贵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及余额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相关交易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销售和采购的真实性;
(2)相关交易及余额是否在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中恰当处理,以及对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3)公司是否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解决措施
公告编号:2020-020
因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公司业务量降幅较大,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基本停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东莞市川赢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退回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其预付款项余额
3,734,222.90 元,同意支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其应收款项余额
1,622,000.00 元,合计 5,356,222.9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付及应收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款项均已收回,2019 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影响因素已消除。
三、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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