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6277 证券简称:ST 中科恒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2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
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
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 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复
牌,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
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运份”。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7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5081163863
邮箱:zhongkeguanliren@163.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彤体育场优客工场二楼
(二) 券商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10-57065203
邮箱:yanghh@cjsc.com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5 层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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