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6256 证券简称:华星新材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张佩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任命张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鉴于林志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林志树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张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人选。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佩,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6
公告编号:2023-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销售主管;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联合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院光伏事业部技术顾问。
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2021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铧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 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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