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特导: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恒丰特导资讯
2024-04-08 16:15: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36249 证券简称:恒丰特导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不含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249 恒丰特导 2024 年 4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 290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 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 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长陈鼎彪向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鞠鹏先生代表监事会总结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并提出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3 年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四)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六)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常州恒丰特导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七)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 026)。
(八)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3)。
(九)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公司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