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恒丰特导: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丰特导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
建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投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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