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蓝华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如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安徽蓝华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蓝华科技;证券代码:836238,以下简称“蓝华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主办券商未收到蓝华科技2018年年度报告及事前审查所需资料,预计公司无法如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关于蓝华科技持续经营风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涉及诉讼及仲裁情况、信息披露违规等风险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已对以上风险事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都证券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如逾期不能按时披露年报,应在2019年4月20日前就延期披露原因、延期期限、公司股票被存在被暂停转让及终止挂牌的风险等事项进行公告,截止2019年4月19日,主办券商尚未收到蓝华科技提交的上述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4.5.1第三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细则》的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如公司未能于2019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2019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如公司未能于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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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