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经营风险及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主办券商”)在对安徽蓝华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华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及日常持续督导时,发现公司存在以下经营风险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一、公司存在大额流动负债及大额预付款的情形
(一)大额流动负债情况
根据蓝华科技提供的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7,479,980.00元,应付账款余额为42,202,457.50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287,893.75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4,732,594.00元。蓝华科技存在大额流动负债且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主办券商认为:如蓝华科技不能有效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可能无法按期偿还短期借款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存在债务纠纷或债务诉讼的风险,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大额预付款情形
根据企业提供的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说明显示,蓝华科技预付款余额为21,725,878.03元,其中预付马鞍山润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款项15,186,259.45元,占预付账款总额的
鞍山市毅成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均为钢贸企业,注册资本均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企业信用情况及经营情况难以核实,蓝华科技对上述两家企业预付款项金额较大,预付时间较长。
主办券商认为:根据主办券商现场访谈并结合蓝华科技的现有业务模式,主办券商认为蓝华科技存在上述大额预付款情况与其现有经营、财务状况不匹配,无法确认该预付款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对其合理性存疑。因上述预付款存续时间均超过6个月,供应商信用情况及经营情况难以核实,主办券商对上述预付款及相关业务真实性、合理性无法确认。
二、公司存在多笔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业务
蓝华科技与镜湖区品众建材经营部等单位存在多笔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业务。经主办券商初步核实,其中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蓝华科技与镜湖区品众建材经营部上述票据融资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为2,255.84万元。蓝华科技与其他单位发生票据融资情况,主办券商已要求公司提供的资料供进一步核查。
徐家平先生作为蓝华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如下声明:
(一)公司以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量减少并逐步杜绝上述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业务;
主办券商认为:上述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主体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三、公司存在多笔次的个人账户资金往来业务
根据蓝华科技提供的银行流水及现场访谈陈述,因蓝华科技2017年底发生多起诉讼纠纷,为了防止公司存款被划转或者冻结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蓝华科技以公司员工林蕾、徐顺英等个人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经主办券商核查,2018年1月-2018年8月31日,蓝华科技通过林蕾个人账户的往来款金额为654.96万元,通过徐顺英个人账户的往来款金额为320.99万元,蓝华科技与其他个人账户资金往来金额及性质需根据公司后续提供的资料进一步核查。林蕾、徐顺英个人账户均由公司统一支配,截止2018年10月31日,前述林蕾、徐顺英个人账户均已销户。
主办券商认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法规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主体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同时,如公司不能规范管理个人账户,存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四、公司存在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未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蓝华科技股东上海银纪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纪8号新三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10日前向蓝华科技董事会提交了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蓝华科技董事会未将相关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其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责成董事会免去何霞财务总监职位的议案;
(二)关于免去董事会成员周仪的董事职位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容超亮出任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责成董事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正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应主动从股转系统摘牌退市整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蓝华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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