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7
证券代码:836224 证券简称:能之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9年5月5日,公司与钟华敏、钟洪涛、刘志乾、尹芝芸共同出资设立了广州能之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关联自然人钟洪涛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关联自然人钟华敏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关联自然人刘志乾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关联自然人尹芝芸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钟洪涛系公司董事,钟华敏、刘志乾、尹芝芸系公司监事。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程序理解错误,导致本
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能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对此予以追认,并将该等事项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所以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钟洪涛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钟洪涛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该事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投资已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一) 自然人
姓名:钟洪涛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版石镇红光村田水村民组26号
关联关系(如适用):钟洪涛系公司董事
(二) 自然人
姓名:钟华敏
住所:广东省廉江市良垌镇新良村一队1号
关联关系(如适用):钟华敏系公司监事
(三) 自然人
姓名:刘志乾
住所: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南海街道霞里东月村57号
关联关系(如适用):刘志乾系公司监事
(四) 自然人
姓名:尹芝芸
住所:广西省全州县全州镇迎宾路33-3-2号
关联关系(如适用):尹芝芸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能之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486号2楼206室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零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配件零售;干燥设备制造;木材加工机械制造;环保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设计;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出资方式 认缴/实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金额 缴 股比例
广州能之原1,200,000.00货币 认缴 60.00%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钟洪涛 200,000.00 货币 认缴 10.00%
钟华敏 200,000.00 货币 认缴 10.00%
刘志乾 200,000.00 货币 认缴 10.00%
尹芝芸 200,000.00 货币 认缴 10.00%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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