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充分履行
事前审查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作为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其他(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嘉宇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
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ST 嘉宇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由于主办券商无法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充分履行事前审查,公司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ST 嘉宇临近披露日向主办券商提供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未
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东海证券提示 ST 嘉宇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风险。主办券商将履行事后审查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东海证券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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