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8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4 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53;《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54;《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独立董事刘魁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及公司官网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1。
(三)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授予权益。
三、授予权益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1,183,420 股
(三)授予人数:22 人
(四)授予价格:20.1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1、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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