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
二、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的合法合规......7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11
四、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的合法合规性......12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13
六、公司未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3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13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14
九、结论性意见......14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青矩技术、公
指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本激励 指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 激 励 计 划
指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草案)》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考核办法》 指
理办法》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转让等部分权利
限制性股票 指
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是在公司任职的核
激励对象 指
心员工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有效期 指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授予日 指
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授予价格 指
司股份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
限售期 指
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指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持续监管办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法》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监管指引第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指
3 号》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536-6 号
致: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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