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智能:印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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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2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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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836195 证券简称:吉星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
司财务专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章
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公司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 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统称“公
章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总经理授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五条刻制印章时,申请部门须填写《刻章申请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刻制, 留有印 模后下发。印章正式启用时应经公司正式发文通知。


第六条 公司各项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专人领取,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员(含公章管理人、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人等)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八条 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其中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须由印章保管员亲自到场
(两人以上)监印。

第九条印章使用前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申请表内容应包括:用印部门、用印内容、用印名称、用印人签字、具体经办人签字、用印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及签字等。印章使用申请批准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应当做好用印登记手续,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印章使用登记表内容应包括:用印日期、用印部门、用印内容、用印名称等,由用印人及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公司介绍信供公司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使用,须加盖公章方为有
效。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二)对内加盖公司部门印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对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财
务负责人批准。

(三)对外使用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
其他负责人签批。

(四)公司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或《合同审批表》,按签批权限,
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直接用印。

(二)没有通过签批程序的,不得用印。

(三)印章保管员盖章后,应将《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登记表》
等用印凭证存留,《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登记表》按月交行政
管理部存档。

(四)员工开具介绍信,经其部门负责人在存根联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要求

(一)印章保管员要熟知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批准权限,做到正确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签批权限规定,查看签批结果,签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用印后应及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同时要求用印部门经办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对于超越签批权限或未经签批的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签批人要正确使用签批权限,不得超越签批权限。

(四)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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