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195 证券简称:吉星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公告编号:2021-015
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吉
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
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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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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