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我公司”)对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讯星科”)2017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亚讯星科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2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2017年1
月3日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其中第一次股票发行截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剩余募集资金 34.69万元,故2017年度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2次。中泰证券
对亚讯星科两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亚讯星科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等材料,亚讯星科两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1、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于2016年8月22日经亚讯星科第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6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为4名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本次股票发
行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发行股份由认购人以
现金方式认购。2016年9月 12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 000875 号《验
资报告》,对亚讯星科该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本次定向发行于 2016年9月2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6]7273号)。
2、第二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于2016年11月18日经亚讯星科第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6日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为亚讯星科的核心员工3名。本次股票
发行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发行股份由认
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2016年12月21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1202号《验资报告》,对亚讯星科该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本次定向发行于2017年1月3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亚讯星科将以上两次募集资金均全部存放于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均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第一次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阳大道支行,账户号码8111001014500222004;第二次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支行,账户号码 11356000000220002)。亚讯星科按照其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剩余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亚讯星科已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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