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6
广州市青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怡股份”、“公司”)于2015
年11月聘请我司担任主办券商,且青怡股份股票于2016年2月3日获准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
自股票挂牌以来,青恰股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同时,青怡股份已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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