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文: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ST东文资讯
2019-12-24 16: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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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24


公告编号:2019-075

证券代码:836167 证券简称:ST 东文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文传媒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刘卫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曾鸿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

作出主体:深圳证监局

措施类别:监督管理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A座23A02。
2、刘卫彪,时任董事长,男,1979 年1月出生。
3、曾鸿伟,时任财务负责人,男,1988年6月出生。


公告编号:2019-075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关于挂牌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挂牌公司虚构对广东蓝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虚增营业收入300.584万元;虚构对广东蓝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的采购,虚构营业成本300.584万元。
2.挂牌公司提供的深圳市美露美颂商贸有限公司的《广告位监测报告》所附报纸日期晚于监测日期一年,也晚于合同结束日期,挂牌公司未能对上述异常情况提供合理解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条、第 六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证监局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 措施,挂牌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 圳市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夯实财务会计基础,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财务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卫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措施。 4.给予挂牌公司时财务负责人曾鸿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75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告之此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引以为戒,将勤勉尽责, 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文传媒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50号)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刘卫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51号)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曾鸿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52号)
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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