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文传媒: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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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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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6167 证券简称:东文传媒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4月26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9】4819000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2及附注六、4所示,深圳东文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39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957万元,我们无法对深圳东文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发生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深圳东文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东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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