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836163 证券简称:美安医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美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美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美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
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项
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
公司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投资,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经营规模,二是证券投资,即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各种证券,又称间接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 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本部及控股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投资项目的
策划、调研、洽谈、可行性论证、报批、筹建、监管及投资回收的全部过程实施的管理。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直接负责投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公司中长
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和监督;负责对控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六条 公司投资方向是公司发展规划所要求的业务专业化方向,或与公司
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公司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规模应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原
则。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程序应文件化、法律化,避免任何环节的内部协议或口
头协议。
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项目总投资额累计在 5000 万元
(人民币,下同)以上,需选择至少一家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并需对项目单独提供明确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可行性报告由项目研究小组负责起草。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具体权
限划分如下:
(一)公司除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之外,其他投资事项由经理报批。经理应就相关事宜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二) 以下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以上、30%以下(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金额”)的投资行为。
(三) 以下投资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十一条 投资审批程序为:投资项目研究小组提交项目报告材料,公司主
管领导复审,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经理签署审批。若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经理审批后,再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执行。
第十二条 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项目研究小
组按以下要求备齐申报投资项目的材料:
(一)申报所需文件材料: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
2、投资单位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
3、经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签署的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资金来源及有关合作单位资信情况;
5、政府有关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内容:
有关新投资项目的国家宏观政策及区域政策,市场供求现状及变化趋势,竞争对手状况,公司关于新项目的市场开拓、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与运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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