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2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6147 证券简称:智慧眼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6月27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17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
厦A座4层4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之《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4)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公告编号:2017-017
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股票账户卡。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者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6日 9:00-18: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A座4层
403。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红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
A座4层403
联系电话:010-58251829,传真:010-88877973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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