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京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京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1、公司对外借款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发生对外借款行为,向佛山市顺德区通能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泽晖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借出 19,421,541.87 元,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贵州金睿建投控股有限公司拆入 1,000,000.00、向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加利源塑料有限公司拆出 1,394,281.59 元、向关联方广东明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拆出 1,500,000.00 元,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方贵州金睿建投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加利源塑料有限公司、广东明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经主办券商督促后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平台补充披露了相关公告。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加强股东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基础建设,提升规范治理能力;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对于相关重大事项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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