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8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8日,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股份”)
股东王素伟与股东陈居滨签署了《陈居滨与王素伟关于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陈居滨自愿将其持有的中源股份
9.504.000股股份(占中源股份股本总额的10.99%,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
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王素伟行使。《陈居滨与王素伟关于福建中源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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