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0
证券代码:836099 证券简称:天元集团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〇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
章等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
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
业人士。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
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新增条款:第一百〇五条 为了保证独
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
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公司应当按法定的时间提前
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
补充。当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
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
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
审议该事项的要求,董事会应予以采
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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