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集团: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天元集团资讯
2020-06-10 16:26:3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10


证券代码:836099 证券简称:天元集团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〇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
章等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
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
业人士。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
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新增条款:第一百〇五条 为了保证独
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

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公司应当按法定的时间提前
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
补充。当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
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
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
审议该事项的要求,董事会应予以采
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