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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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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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6090 证券简称:创富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
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黄志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志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阅黄志兴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公告编号:2024-014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或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黄志兴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剑生、蔡明星、杨建玲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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