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禾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禾生物资讯
2022-06-10 20:58: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836075 证券简称:三禾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或非公开等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公司债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挪

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2 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公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主办券商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主办券商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

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

告;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系统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全国股转系统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实行专款专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