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6069 证券简称:聚塑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段传杨先生、李晓云女士于河南聚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时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18年4月13日,段传杨、李晓云合计持有公司31,318,000股,持股比例84.64%;其中,段传杨先生持有29,568,000股,持股比例79.91%;李晓云女士持有1,750,000股,持股比例4.7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昨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传杨先生和李晓云女士的通知,获悉段传杨先生和李晓云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依据双方相关约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其各自持有聚塑科技股权归各自所有。本次手续完成后,段传杨先生持有29,568,000股,持股比例79.9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段传杨先生。当事人双方确认对所持股份无异议,并承诺不存在纠纷和争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结构独立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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