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塑科技”、“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所列具体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
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目 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5
1、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1)请公司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发生原因、总额、明细、解付情况及未解付金额;(2)如未解付,请公司说明未解付的原因及依据,并对未解付票据金额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3)请公司说明对于该等票据融资行为的规范措施及规范的有效性;(4)请公司分析采用该等票据融资与采用其他合法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的差异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若不采用该等票据融资方式,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请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详细核查,请主办券商、律师对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判断依据; (6)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重大事项提示。......52、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大额减资。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1)本次减资的原因;(2)股东前次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3)上述无形资产目前的权属情况、是否在公司继续使用,若未在公司使用,对公司业务经 营是否存在影响;(4)减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113、关于环保事项。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需要并且取得相应的环保资质、履行相应的环保手续(如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存在危险物处理、涉及核安全以及其他需要取得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司是否已经取得);(2)公司所处行业根据国家规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并请予以特别说明。.........................................................................................................................................13
4、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2)公司生产是否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3)公司采取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4)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产品质量事故、纠纷,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处罚;(5)公司是否制定并有 效执行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请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15 5、请公司按照督查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和货币单位检查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简表。如错误,请说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原因并予以更正。......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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