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杭州富士达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8日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桐庐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会就2018年度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2019年董事会工作计划作出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就2018年度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作出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4000万元。在该融资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审议具体的融资事宜。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累计为-10,058,266.15元(母公司),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底母公司资本公积66,110,689.31元,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转增全部使用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股东无需缴纳所得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富士达: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九)审议《关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涉及的变更股本、变更注册资本等事宜,需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报备手续等相关事宜。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富士达: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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